意大利赌场监管:控制系统与公共机构的责任

作者:毛罗·纳塔2025年06月18日
意大利赌场监管:控制系统与公共机构的责任

我看到了一条让我难以置信的新闻:“坎皮恩市:未设立赌场控制系统”。
读到对于赌场公司,其管理由一家公司负责,而该市是这家公司100%的股东,因为这是一家未上市的参与公司,该市并未设立控制系统,我感到非常惊讶。我来讲述一个来自远方(1959年)的故事,它涉及意大利博彩场所的监管人员,并根据我这些年来所看到的情况,结合多年积累的经验给予支持。 

在我职业生涯的早期,管理权被授予一家私营公司。有管理方雇佣的行政监管人员,以及出让人雇佣的区域监管人员。也许前者的数量有点夸张,但现在我表达一种完全个人的感觉,当时只要打开门,经济和财务状况就不会引起担忧,因此,就业因素在与所有者的关系中就变得重要。我想强调的是,当时,轮盘赌桌是双桌,赌台主管监管一个赌台,行政监管人员监管另一个赌台。 

在管理权被授予一家公共资本公司(几乎完全由瓦莱达奥斯塔自治区的地区管理)且肯定未上市的情况下,唯一的监管人员是,自1994年7月1日起,由地区监管人员担任。现在,在2023年,地区监管人员仍然存在,据我所知,他们负责现场监督比赛的进行,并在发生争议时,通过查看摄像头图像进行干预,所有操作都在游戏室中直接进行。显然,今天,在摄像头的帮助下,以及通过摄像头控制赌桌上发生的事情的人的帮助下,人们可能会认为,出让方的监管人员在执行所有与确定所有结果、净收益和小费相关的所有操作中是不可或缺的,赌桌一个一个。不难理解的是,如果赌桌的开桌和收桌操作没有双方的参与,即出让方和被特许人,就永远无法确定形成的结果,因为操作者可能会出错。简而言之,从初始配备和现有金额的差异中,可以得到第一个结果,如果需要,将由补充和直接在赌桌上兑换的现金金额来补充。

公共机构监管人员的对应方是或可能是督察或赌台主管,当第一个结果正确时,就会进行小费的计算,并将赌台的数据传输到中央收银台,在那里清点现金并确定净收益。
我不希望涉足一个可能从工作组织主题延展开来,使其变得难以理解的讨论。
当然,鉴于所有者缺乏直接控制,存在创建同时受监管和监管者的风险。 
在我看来,此时,一项必不可少的说明是关于公共机构从博彩场所获得的收入的法律性质,毫无疑问:税收性质。

1933年3月2日的《皇家法令》第201号法令,第1条和1986年7月1日的第318号法令第19条规定“……从圣雷莫和威尼斯市获得的收入(……)应在所有方面被视为自其成立以来就具有公共性质的收入,应在预算中归类为第一条,税收收入。(……)”。正如第318/86号法令第19条所规定,这些收入源于博彩场所的管理;对于来自赌桌和游戏的净收入以及属于管理方的小费部分,不应有任何疑问。 

我表达了我的观点,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与我多年来一直关注的主题相关,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正如紧接着的以下内容所显示的那样,我指的是小费。 
公共机构受益的金额(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时判决书第1776/86号工作部门的赌场直接由业主管理)并非源于法律规范,而是源于判例,判例既巩固了其作为与特定关系相关的法律制度的次要来源的作用。

我不擅长讨论与我的文化相距甚远的话题,我只是为了小费的征税问题才讨论了法律主题。我对适用于公共机构收入的法规一无所知;我只是试图从历史的角度来处理这个主题,并尽可能地通过现场观察。 
众所周知,意大利的博彩场所对赌桌和老虎机进行视频监控,因此,公共机构代表的持续行动可能被认为是过度的;也许考虑相对的数量可能是一种解决方案。相反,我认为,不放弃上述代表参与编写与所有赌桌和游戏结果相关的操作文件是不可能的。

因此,在我个人的看法中,公共机构应该(我使用虚拟语气,因为我没有关于该主题的法律上的确切答案)通过自己的代表参与多次提到的操作。
在承认对比赛进行现场控制(在赌桌和老虎机上)可以通过音频和电视支持来减少的情况下,剩下的只有对游戏和收入的合规性进行控制,正如我多次写到的那样,这基于对参与结果形成的所有元素的比较。对于每一个对战、圈子或混合的赌桌游戏,这都不能由编写人(也就是我)来判断,正如已经提到的那样,编写人将处于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双重角色。
我提到了经验,其中包括与上述操作相关的一些职责(开桌时的初始配备控制和收桌时的最终库存控制),作为游戏雇员,在中央收银员和场地收银员的身份下确定结果,涉及赌桌上的补充和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