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国家委员会驳回宾果游戏厅特许经营上诉

作者:弗姆2025年06月16日
意大利国家委员会驳回宾果游戏厅特许经营上诉

“确认的是,根据在银行统一文本第107条特别名单中注册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担保要求,国家自主垄断管理局遵守了国家委员会就与公共游戏收集相关的特许经营一般协议(第3部门于2007年3月15日作出的意见,第1299号)。存在要求的客观理由,尽管与最初接受由在银行统一文本第106条中提到的普通名单中注册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担保有所不同,因此,这使得不可能在授予当局的操作中发现根据上诉中引用的民法典规定的执行不当行为”。

这是在国家委员会驳回一家赢得宾果游戏厅特许经营权的公司的上诉的判决中所读到的,该公司反对海关和垄断局,要求修改拉齐奥地区行政法庭的判决,该判决涉及取消2004年关于宾果游戏管理的特许经营令。

该判决是“基于财政部部长2000年1月31日第29号法令(关于根据1999年5月13日第133号法律第16条设立‘宾果’游戏的规则的条例)的第3条第1款b项,即因“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而言,被认为违反了该规定,即特许经营公司未根据条例第9条提供足够的保证金,以保证其义务的履行[“按要求”的银行担保或同等保险单,每间大厅10亿里拉(相当于516,456.89欧元)]。具体而言,由未在银行统一文本第107条特别名单(1993年9月1日第385号法令)中注册的金融公司出具的担保,被认为不符合规定,该名单由意大利银行保留,例如该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取代之前的担保,而之前的担保是由随后从同一银行统一文本第106条普通名单中删除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国家委员会的法官们还回顾说,财政部门最初拒绝由上述银行统一文本第106条中规定的普通名单中的运营商提供的新担保后,在指定期限内没有出具新的符合规定的保单。

对于该学院来说,“在未遵守给予特许经营人提交适当担保的期限后,在采取撤销时,也没有任何不当行为或不成比例的行为可被定义。事实上,被质疑的措施的理由说明了国家自主垄断管理局多次要求更换最初由随后从银行统一文本第106条的名单中删除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担保,直到收到该公司根据1990年8月7日第241号法律第7条开始撤销特许经营程序通知。在被质疑的措施的理由中描述的程序事件中,因此,不可能将任何合同违规行为归咎于财政部门,该部门为特许经营人设定了提供适当担保的期限,因为后者已具备遵守第一个要求的条件,因此,撤销特许经营也不会有任何不成比例之处。因此,上诉必须被驳回,从而确认一审判决”。